查 被害人於前臂靠手肘內側, 有不明三條紅色抓痕, 經不負責檢察官查證, 疑似與17日上午在待產室之婦女手指間距及粗細相符, 但加害人因時處於用力的非常時期, 當時的理智狀態不足以控制其行為; 又因被害人處於演唱會前夕的亢奮狀態, 刺激大腦神經, 促進交感神經興奮, 抑制疼痛感覺, 故至晚上演唱會後才發現, 已過追溯效期, 判 加害人非故意之傷害 無罪, 賜 被害人推拿軟膏一條, 以上。 宣。 威~武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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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LICE 夢遊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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