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因為準法務部長的意見,
讓死刑存廢的問題又開始被大眾所注意。
第一次想這個問題,
其實是去年年底,
因為在英文課的課堂上討論了有關人權的問題,
我的英國老師說著:
身分證、全民指紋建檔都是一種不符合人權的事,
然後給了我們一個網址,
要我們有空去看看,
而那個星期的作文題目是有關於人權。
人權,
以前社會課本、歷史課本、公民道德課本好像都提過,
知道這是人應有的權利,
但是也許是一直在自由的國家、自由的家庭,
呼吸著自由的空氣,
這個存在課本上的名詞,
好像從來沒有好好停留在我的腦海中思考,
因為要寫那篇很難下筆的英文作文,
所以我點了那個在課堂上抄下來的網址......
http://www.amnesty.org/
而我第一次思考, 死刑跟人權之間的關係。 其實我一直是有點贊成用重典的, 尤其是在這個敗壞的世代, 我看著新加坡的鞭刑, 然後想著: 就是應該要這樣給壞蛋們一些教訓。 但死刑呢? 我看著他們主張廢除死刑的理由, 沒想到我竟然被說服了。 除了神,有誰可以決定一個人生命的長短? 在我們對那些不尊重生命的人深惡痛絕的同時, 我們卻同意用這樣的手段去對付另一個生命? 也許有人會同意, 那是他們應得的, 而這不過是"以牙還牙"的想法罷了, 但 這樣的死刑可以真正安慰受害者家屬的心嗎? 可以喚回原本喪失的生命嗎? 真的可以嚇阻犯罪的發生嗎? 諷刺的是犯罪好像沒有因此減少; 許多受害者家屬也因此把自己關進仇恨的監獄, 燦爛的陽光不只受害者和受刑者永遠享受不到, 也從此自受害者家屬的生命中消失。 更別說那些錯判的司法案件, 死刑一但執行, 誰來還那些人清白? 死刑不是答案, 不是撫平傷口的良藥, 相反的, 是劃下了另一道同樣深度的傷口, 讓癒合的時間 延長。 推薦閱讀 死刑觀點:餘生
而我第一次思考, 死刑跟人權之間的關係。 其實我一直是有點贊成用重典的, 尤其是在這個敗壞的世代, 我看著新加坡的鞭刑, 然後想著: 就是應該要這樣給壞蛋們一些教訓。 但死刑呢? 我看著他們主張廢除死刑的理由, 沒想到我竟然被說服了。 除了神,有誰可以決定一個人生命的長短? 在我們對那些不尊重生命的人深惡痛絕的同時, 我們卻同意用這樣的手段去對付另一個生命? 也許有人會同意, 那是他們應得的, 而這不過是"以牙還牙"的想法罷了, 但 這樣的死刑可以真正安慰受害者家屬的心嗎? 可以喚回原本喪失的生命嗎? 真的可以嚇阻犯罪的發生嗎? 諷刺的是犯罪好像沒有因此減少; 許多受害者家屬也因此把自己關進仇恨的監獄, 燦爛的陽光不只受害者和受刑者永遠享受不到, 也從此自受害者家屬的生命中消失。 更別說那些錯判的司法案件, 死刑一但執行, 誰來還那些人清白? 死刑不是答案, 不是撫平傷口的良藥, 相反的, 是劃下了另一道同樣深度的傷口, 讓癒合的時間 延長。 推薦閱讀 死刑觀點:餘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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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一個很奇妙的話題,我想可能永遠沒有答案。 如果死刑都不能讓罪犯消滅他的犯罪的能量, 那什麼可以?
就像我連結那篇文章裡頭說的, 暴力不是在那些罪犯犯罪時才發生, 早在很久以前,就已經發生在他們的生命裡, 所以刑罰也許可以有些嚇阻, 但是要消滅犯罪的能量阿, 原諒我這麼八股和煽情, 我想還是只有愛ㄟ.....
誰可以決定生命? 《人無法決定生命的長度,但可以決定生命的寬度》;這就是答案。可見人無法、也沒資格去決定一個人的生命,唯有神! 雖說〈治亂世用重典〉才能產生嚇阻效用,有幾分道理,但不能以結束一個人之生命作為手段;就連家中寵物離別時心中都難過不捨,何況-------。 可以體會〈被害者親人〉之心境,但是若真能發自內心,異地設想、包容、體諒、寬容-----會油然而生;否則透過信仰之力量,應會有所幫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