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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上接到了久違同學的電話,
一個很特別的同學:
這輩子第一個暗戀的男生,
至少在我曾經跟其他人分享有關"他"時,
我是這麼介紹他的。
很久沒連絡了,
小聊了一下,
還算愉快的談話。
知道了他目前在小學中教書;
他說小朋友總好奇的問著老師的情史,
提到初戀的時候,
他驕傲的告訴他們:
國小三年級。
所以,
他稱我初戀情人。
儘管沒有牽手、沒有親吻,
孩子之間的情愫,
應該還是符合"戀"的定義吧?!
我想了想,
微笑的接受了這個初戀情人的稱呼,
和突如其來的邀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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