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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天下午在誠品隨手翻著新上榜的書,
看到了劉軒的新書“放任心中的一百次流浪“,
他在序言裡說著,
希望讀者可以從這些拙劣的文字中,看到一些有意思的東西,
我沒有詳讀,
但是從翻閱中,
的確看到幾個有趣的篇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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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趣的其中一個是劉軒介紹著自己。

介紹自己沒甚麼了不起,
不過要介紹別人不認識的自己,
就得花點精神和時間;
在書卷的最後一個篇章,
寫著"關於劉軒二十五件不重要的事",

他說,
一開始是接到類似連鎖的信件或是blog發帖,
就是要你回答一些問題,
然後轉寄給幾個朋友,
要他們再繼續下去,

通常他都不理會這一類的信件或是轉寄帖(其實我也是),
不過是因為他接到了他朋友很用心寫的25件關於自己,
雖然不重要,
但是也沒有人知道的事,
他看了覺得挺有趣的,
所以也寫了一個關於自己的回報給朋友,也放到了書裡。

我看了他寫的那25項,
完全可以了解他感受到的有趣,
那些我們以為不重要的事,
其實或許是最最重要的,
讓那些曾經以為認識我們的人,
多一點認識他們所不了解的我們,


詳細的25項請大家自己翻書,
我列出書摘中的幾項跟大家分享,
也許你我也可以寫寫屬於自己但是沒甚麼人知道的25件事,
不過是真的得花點腦筋想想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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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曾經近視很嚴重,一本書擺在眼前,他通常是先「聞到」書的味道,才能「讀到」上面的字。但這些都沒有阻止他探索世界。
  二、收藏很多黑膠唱片,人生的目標之一是將它們全部數位化,但自已也知道這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。
  三、曾經花很多錢買泡泡糖只為了蒐集完全套的恐龍卡,心得是蒐集故事和回憶比較划算。
  四、曾經拔過獅子的鬃毛。是的!當時獅子是活的,而且沒有被關在籠子裡。被關的是劉軒…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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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外一個是在篇章的中間提起的:結婚前一定要和情人完成的10件事,
還說明了為甚麼要完成這件事的理由;

其實是10件我覺得不論在結婚前或後都可以執行的事,
讓彼此在生活中有情趣,
在情趣中可以發現對方不一樣的面向、想法和價值判斷,
也許你可以找出自己做的最好的一件,
或者
也可以再多加上屬於自己的幾件?

(我想沈大偉做的最好的就是最後一項 XD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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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和你的另一半做至少一次的長途旅行。

結婚後,夫妻是情侶也是合作夥伴,透過一次長途旅行的考驗,透過多日的相處和摩擦,在遇到突發狀況時能否互相幫助,來判斷此人是否可做為一生伴侶。

2 一起去圖書館坐一個下午,看自己的書,不要跟對方交談,出來之後再聊。

情侶剛認識時,總有聊不完的話題,但當彼此的故事都講完後,接下來還有什麼可做?一段關係能否維持長久,其實情侶不一定要黏在一起做一件事,可以試著在同一個空間各做各的事,而彼此都感到放鬆自在。

3 做一頓燭光晚餐!不管你洗菜還是他切菜,或你切菜他洗菜,開一瓶紅酒,不用急著洗碗。

寫這項沒有特別的用意,就是覺得兩人共同做一頓好的晚餐,是生活的享受,而過程也非常有趣,記住!別急著洗碗!

4 一起買一個玩偶,給它取個名字,旅行時永遠帶著它。

情人旅行不一定只有自拍可以做為紀念,也可以去想其他紀念方式,我所提的這件事,是讓情侶旅行回來後,每一次看到這個玩偶,都喚起那個兩人共渡的旅程中,快樂的事。

5 和你的另一半去夜店,假裝不認識,彼此搭訕,不准笑場。

在一起很久的情侶,容易因為太熟悉彼此而失去最初的火花,我認為提這件事有意思的用意就在於此,當然,一開始可能會笑場,但有些朋友告訴我,當他們認真去實行時,會慢慢入戲,當初的熱情也被喚起。

6 去看彼此小時候長大的地方。

我們看到情人的現在,卻不真的了解他的成長背景和過去,有些人會想掩飾痛苦經驗,而藉由這個方式,可作為深入了解他、讓他深談下去的一個引子。

7 趁著有流星雨時上山頭許個願。

在一起久了的情侶,很懶得做某些事,也就是因為怕麻煩讓生活失去許多情趣,不只是流星雨這件事,還有許多需要衝動的事都可以試著去做。

8 去一個孤兒院或療養院,兩人一起做個不署名的捐款。

強調不署名,是因為它是兩人才知道的祕密,情侶共同去做一件好事,而全世界只有彼此知道,是很美好的事。

9 一起照顧一盆植物或是一個小動物。

也可以說是為了未來小baby而準備,其實照顧小動物有很多細節和麻煩,兩人在遇到困難點時如何溝通討論,也可以看出彼此對教育的態度和想法。

10 在對方面前放個響屁!假如你辦不到,很難走一輩子。

也許最初你會在對方面前,呈現最美好的自我,但時間久了之後,你的缺陷也逐漸顯現出來,如何在情人面前be yourself?如果無法在情人面前學習放鬆(放屁),又如何與他分享你的一切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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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henh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